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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地區(qū)工程勘察設計質量及施工圖審查質量執(zhí)法檢查工作情況通報

來源:泰然健康網 時間:2024年12月13日 06:25

各有關勘察設計單位、施工圖審查機構:

為加強勘察設計質量安全監(jiān)管,確保建設工程質量安全,規(guī)范勘察設計市場秩序和質量行為,嚴格施工圖審查程序,提高勘察設計水平和施工圖審查質量,按照《住建廳關于印發(fā)2020年工程質量提升工作要點的通知》(內建質【2020】98號)、自治區(qū)住建廳印發(fā)《2020年工程建設領域亂象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市住建局印發(fā)了《關于開展呼和浩特地區(qū)勘察設計、施工圖審查質量執(zhí)法檢查的通知》(呼住建字發(fā)[2020]466號),于2020年7月31日至8月10日組織了相關專家對呼和浩特地區(qū)勘察設計及施工圖審查質量進行執(zhí)法檢查。

一、基本情況

為做好本次勘察設計質量及施工圖審查質量執(zhí)法檢查工作,呼和浩特市住建局從行業(yè)內抽調了17名專家,成立了以呼和浩特市住建局分管局長為組長,各專業(yè)專家組成的檢查小組,采取“雙隨機一公開”的形式進行,重點檢查勘察設計單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執(zhí)行及施工圖審查機構的審查情況。本次執(zhí)法檢查,從31家勘察設計單位及3個施工圖審查中心單位隨機抽取了53項目,其中巖土勘察項目34項,設計項目19項,審圖中心4個項目,受檢建筑面積270180.9平方米。受檢項目涵蓋住宅樓、辦公樓、教師及學生公寓、小學、幼兒園、職工宿舍樓、科研樓、實驗樓、綜合樓、工業(yè)項目等,重點落實檢查內容為勘察、設計、施工圖審查等單位和執(zhí)業(yè)人員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執(zhí)行情況;特別是建筑消防、建筑節(jié)能、工程抗震、無障礙設施、光纖入戶等相關規(guī)范執(zhí)行情況;施工圖審查機構的建設情況、場所、檔案、管理制度完善情況及審查人員培訓、審查程序、行為、審查意見、審查、記錄等是否規(guī)范及歸檔情況,不良行為上報情況及信息化建設情況。

從檢查的總體情況看,呼和浩特地區(qū)勘察設計、施工圖審查質量穩(wěn)步提高,大多數設計單位能夠認真執(zhí)行國家規(guī)范,設計文件編制深度達到了規(guī)定要求,但是存在的問題不容忽視,現將檢查結果通報如下:

二、勘察設計質量情況

(一)巖土專業(yè)

1、共性問題

(1)涉及抗浮設防問題的勘察報告,抗浮設防水位提供依據不足,普遍按勘察期間地下水水位上調1-2m,未詳細調查歷史最高水位、近年最高水位及場地周邊施工對地下水位的影響,存在調查不準確、分析不全面,未能做到合理確定抗浮設防水位,存在安全隱患。

(2)濕陷性黃土地區(qū)勘察項目,大部分勘察單位仍然依據廢止規(guī)范進行勘察,對現行《濕陷性黃土地區(qū)建筑標準》GB50025-2018理解不深,勘察深度達不到新標準的要求。

(3)靜載荷試驗普遍存在堆載反力不足,試驗未達到國家規(guī)范《建筑地基基礎設計規(guī)范》GB50007-2011終止加載條件時終止加載,造成承載力特征值分析不準確。

(4)巖土工程評價存在不全面、深度不夠。主要表現在分析不足,針對性不強,個別勘察文件存在建議不合理,結論不正確的問題。

(5)新規(guī)范、新標準執(zhí)行情況普遍不足,概念不清,思路不明,專業(yè)術語表述不準確。

(6)未布置波速測試孔的項目,20m范圍內土層波速值估算不準確,相連場地波速資料收集不充分,場地類別判定依據不足,導致個別項目場地類別劃分為Ⅱ類存在安全隱患。應按現行《建筑抗震設計規(guī)范》的要求進行確定。

(7)半數勘察報告未附房屋建(構)筑工程巖土工程勘察任務書和外業(yè)影像報告,少數勘察報告有任務書和外業(yè)影像報告,但未裝訂到勘察報告文件中。

2、個別項目問題

包頭地質勘察施工有限責任公司完成的《新城區(qū)6號地安置小區(qū)巖土工程勘察報告》(詳勘)存在如下問題:

(1)勘察依據有廢止規(guī)范及標準;

(2)勘探孔數量前后矛盾;

(3)場地土腐蝕性評價應有分析評價過程;

(4)載荷試驗反力總荷載不足,終止加載條件不滿足規(guī)范要求,極限承載力評價依據不足;

(5)無外業(yè)影像報告。

(二)建筑專業(yè)

1、圖紙的圖幅應按現行《建筑制圖標準》,圖幅尺寸應符合要求,每套施工圖的圖幅規(guī)格、數量不應超過規(guī)范規(guī)定。

2、節(jié)能計算中,外窗的整窗傳熱系數取值應切合實際,合理取值。

3、關于防排煙設計,新標準已經實施,各專業(yè)的配合仍存在脫節(jié)的情況,需各設計單位在方案階段就予以重視,已出施工圖的項目應進行復核。

4、住宅建筑的外墻外窗下的窗檻墻高度不滿足《建規(guī)》要求時應明確外窗的做法。

5、防護欄桿的位置應設置在窗里,起到防護功能。

6、住宅排氣道出屋面高度應大于女兒墻高度。

(三)結構專業(yè):

1、共性問題

(1)計算書內容不齊全,如無地基承載力計算書,大跨度板的計算書等。

(2)計算模型與實際施工圖不符,部分計算假定的邊界條件與實際受力情況不符。

(3)部分樓、屋面荷載輸入不正確或漏輸。

(4)使用廢止舊規(guī)范版本,使用較老版本的計算程序軟件。

(5)存在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項目,未在設計文件中注明應按《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規(guī)定》(住建部37號文件)相關規(guī)定對施工提出相應要求。

(6)結構平面長度超過規(guī)范規(guī)定伸縮縫最大間距要求較多,未采取考慮施工及使用過程砼變形及溫度伸縮對結構的影響的措施。

(7)部分結構構件的構造配筋不滿足規(guī)范要求。

2、個別項目問題

內蒙古城市規(guī)劃市政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完成的《內蒙古東源集團總部基地》設計存在如下問題:

地下車庫部分

(1)在主樓相關范圍內地庫部分結構,應考慮主體結構對其影響;

(2)計算書中無梁板撓度、裂縫計算書,無樓板配筋計算書,應重新復核原設計;

(3)擋土墻計算書中荷載分項系數取值不正確,按單向受彎構件計算與實際情況為雙向受彎構件不符,應重新復核原設計;

(4)復核頂板消防車荷載布置是否建筑相符,并復核消防車道位置樓板強度是否滿足要求 ;

(5)與坡道層間梁相交的框架柱為剪跨比不大于2的框架柱,應全高加密。

主體部分共性問題

(1)地下室結構計算模型中未考慮周邊地庫對主體結構的影響;

(2)基礎計算書中無地基承載力計算書,重新復核原設計;

(3)±0.000處梁板結構平面尺寸超過規(guī)范規(guī)定較多,應考慮施工及使用過程砼變形及溫度伸縮對結構的影響;主體結構與地庫存在較大高差,應考慮不均勻沉降對結構的影響。

(4)8度區(qū)大懸挑梁應考慮豎向地震作用,重新復核原設計;

(5)主體外圍與車庫相交部分存在錯層,錯層處框架柱未見采取加強措施;

K軸至Q軸部分

(1)無空心樓板部分結構計算書,重新復核原設計;

(2)整體建模中未考慮大跨度空心樓板對其支承框架梁柱的影響;

(3)取用5個振型數不足,應增加振型數,考慮高振型對頂層大跨度部框架的影響;

(4)核實頂層L軸至N軸框架的抗震等級;

D軸至I軸部分

(1)計算書中無周期地震力與振型部分計算書,重新復核原設計;

(2)1#、2#樓梯間前室活載按2.0KN/m2不滿足規(guī)范要求;

(3)規(guī)定水平力作用下結構底層x向框架部分承受的地震傾覆力矩占結構總地震傾覆力矩的52.67%,框架部分的抗震等級與軸壓比限值宜按框架結構規(guī)定采用;

(4)部分作用有集中荷載的端柱配筋不滿足《建筑抗震設計規(guī)范》(GB50011-2010)(2016年版)6.4.5.2條要求,如YBZ14、GBZ13等,重新復核原設計;

P軸至W軸部分

(1)計算書中0.2V0調整系數上限為2.0,不滿足規(guī)范要求;

(2)樓梯間前室活載按2.5KN/m2不滿足規(guī)范要求。

內蒙古蒙房建筑設計有限公司完成的《內蒙古自治區(qū)森林消防直屬大隊遷建項目宿舍樓》存在如下問題:

(1)設計說明中引用的部分設計標準已廢止,如GB50017-2003等。

(2)計算書總信息中樓梯參與整體計算,圖形文件未表示,重新復核原設計。

(四)設備專業(yè):

1、計算書與圖紙?zhí)峁┑臄祿环ㄈ纾簾嶝摵?、阻力損失、圍護結構傳熱系數等)。

2、單體施工圖設計應補充消防系統外網設計及說明。

3、補充設計說明書中建筑體積、面積、高度、防火分區(qū)及耐火極限等相關信息。

4、按內蒙古綠建條例和呼和浩特綠建設計通知補充綠色建筑設計內容。

5、給水、排水水力計算無結論意見。

6、防煙排煙系統計算書內容不完整。

7、設計依據中部分項目存在采用過期規(guī)范。

8、部分工程消火栓入口壓力不明確,減壓穩(wěn)壓消火栓設置不合理。

9、部分設計說明缺節(jié)能、節(jié)水設計專篇且設計深度不夠。

(五)電氣專業(yè):

1、光纖到戶執(zhí)行情況普遍較好。

2、圖紙三級校審落實比較到位,簽字基本完整。

3、綠建設計普遍深度不夠,缺少綠建專篇,綠建設計應執(zhí)行《內蒙古自治區(qū)民用建筑節(jié)能和綠色建筑發(fā)展條例》的相關規(guī)定要求。

4、電氣安全、電氣消防設計存在不滿足規(guī)范情況:

(1)人員密集場所防雷設防等級的確定判斷有誤,應按照GB 50057-2010-3.0.3、3.0.4規(guī)范要求確定。

(2)人員密集場所的樓梯間、前室和合用前室,消防應急疏散照明照度不應低于10.0lx。設計普遍把握不準確或判斷錯誤。

(3)封閉樓梯間、防煙樓梯間、室外疏散樓梯間未單獨設置消防應急疏散照明配電回路。

(4)電纜截面的選擇不正確,應綜合考慮敷設環(huán)境,負荷性質,動、熱穩(wěn)定性等因素,導體截面選擇應與保護斷路器相匹配。

三、施工圖審查質量情況

施工圖審查機構審查內容較為全面,無重大違反國家規(guī)范和影響安全的漏審、錯審問題。

四、處理意見:

1、對內蒙古城市規(guī)劃市政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存在的設計問題多、質量低、三級校審不到位、施工圖設計質量管理制度和程序存在的問題予以全市通報批評,責令整改。

2、對內蒙古蒙房建筑設計有限公司施工圖設計質量管理制度和程序存在問題予以全市通報批評,責令整改。

3、對包頭地質勘察施工有限責任公司存在企業(yè)內部管理審查不嚴,巖土工程勘察報告中存在的統計數據前后不統一,載荷試驗資料不完整問題予以全市通報批評,責令整改。

五、下一步工作要求

1、勘察設計單位要進一步強化法制與質量意識,加強內部管理,嚴格執(zhí)行工程建設技術標準。落實勘察設計有關人員終身責任制,嚴格自律,提高服務水平。

2、施工圖審查機構進一步強化法制意識,樹立質量第一、社會效益優(yōu)先理念,加強內部質量管理,認真履行審查責任,堅決杜絕漏審錯審情況發(fā)生,確保勘察設計審查質量。

3、督促勘察設計從業(yè)人員認真履責,加強法律法規(guī)和工程建設標準的學習,尤其是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并嚴格執(zhí)行。

4、實施差別化管理制度,特別是對于存在勘察設計質量問題較多的勘察設計企業(yè)加大執(zhí)法檢查頻次和力度,提高勘察設計企業(yè)質量管理水平,確??辈煸O計質量。

                                                      2020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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